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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3-15 16:4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司属各单位:
为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初召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现将选举职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召开公司职代会和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公司成立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克祥
副组长:樊明雪 罗又红 肖名玉 王 平 曹俊杰 周武治 辜志武
成 员:曹亚宏 黄绘霖 袁丽静 胡 蒿 谢 虹 易哲元 赵东方
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二、职工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
1、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职工总数的20%拟定职工代表人数,并对职工代表构成、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生产经营一线代表超过50%;女职工、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适当比例(各单位的名额附后)。
2、根据职工代表名额、比例分配情况,各单位(部门)至下而上组织本单位职工代表进行公司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推荐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或其他职工。
3、各单位(部门)工会、工会小组根据推荐结果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讨论同意,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筹备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工会主席(工会小组组长)一般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
5、参加本单位(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必须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大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本单位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赞成票,才能当选为正式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4、热爱公司,顾全大局,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5、热心为职工办事,能正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6、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有关要求
1、职代会是实行司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公司党、政、工各级组织的共同任务。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公司职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单位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单位(部门)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填写代表登记表于2月27日前报公司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周敬一、王益书,联系电话:85191210
附件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选举 职代会代表 通知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部门)
总人数
名额
备注
总经办
7
3(含主管领导)
市场经营部
9
3(含主管领导)
工程科技部
5
3(含主管领导)
成本审计部
7
3(含主管领导)
财务资产部
8
3(含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5
3(含主管领导)
法制监察部
4
3(含主管领导)
党委办
3
3(含主管领导)
华南分公司
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华北分公司
58
3(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钢结构分公司
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园林分公司
1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梧州分公司
6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一管理分公司
5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二管理分公司
2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三管理分公司
21
3(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总计
270人
42人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概要描述】司属各单位:
为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初召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现将选举职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召开公司职代会和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公司成立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克祥
副组长:樊明雪 罗又红 肖名玉 王 平 曹俊杰 周武治 辜志武
成 员:曹亚宏 黄绘霖 袁丽静 胡 蒿 谢 虹 易哲元 赵东方
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二、职工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
1、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职工总数的20%拟定职工代表人数,并对职工代表构成、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生产经营一线代表超过50%;女职工、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适当比例(各单位的名额附后)。
2、根据职工代表名额、比例分配情况,各单位(部门)至下而上组织本单位职工代表进行公司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推荐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或其他职工。
3、各单位(部门)工会、工会小组根据推荐结果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讨论同意,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筹备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工会主席(工会小组组长)一般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
5、参加本单位(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必须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大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本单位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赞成票,才能当选为正式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4、热爱公司,顾全大局,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5、热心为职工办事,能正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6、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有关要求
1、职代会是实行司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公司党、政、工各级组织的共同任务。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公司职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单位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单位(部门)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填写代表登记表于2月27日前报公司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周敬一、王益书,联系电话:85191210
附件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选举 职代会代表 通知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部门)
总人数
名额
备注
总经办
7
3(含主管领导)
市场经营部
9
3(含主管领导)
工程科技部
5
3(含主管领导)
成本审计部
7
3(含主管领导)
财务资产部
8
3(含主管领导)
人力资源部
5
3(含主管领导)
法制监察部
4
3(含主管领导)
党委办
3
3(含主管领导)
华南分公司
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华北分公司
58
3(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钢结构分公司
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园林分公司
110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梧州分公司
6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一管理分公司
5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二管理分公司
2
2(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第三管理分公司
21
3(含分管领导)
有1名为一线员工
总计
270人
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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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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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属各单位:
为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于2013年3月初召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现将选举职代会代表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召开公司职代会和做好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公司成立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克祥
副组长:樊明雪 罗又红 肖名玉 王 平 曹俊杰 周武治 辜志武
成 员:曹亚宏 黄绘霖 袁丽静 胡 蒿 谢 虹 易哲元 赵东方
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二、职工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及选举
1、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职工总数的20%拟定职工代表人数,并对职工代表构成、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生产经营一线代表超过50%;女职工、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适当比例(各单位的名额附后)。
2、根据职工代表名额、比例分配情况,各单位(部门)至下而上组织本单位职工代表进行公司职代会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推荐的范围是符合代表条件的本单位职工代表或其他职工。
3、各单位(部门)工会、工会小组根据推荐结果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讨论同意,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职工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筹备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在组织召开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工会主席(工会小组组长)一般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省级及以上人大代表应是职工代表候选人。
5、参加本单位(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必须超过职工(代表)总数的2/3方可进行选举,大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本单位全体职工(代表)的半数赞成票,才能当选为正式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的条件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司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4、热爱公司,顾全大局,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5、热心为职工办事,能正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6、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四、有关要求
1、职代会是实行司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是公司党、政、工各级组织的共同任务。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公司职代会的组建工作,做好本单位职工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代表的选举工作。
2、各单位(部门)职工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填写代表登记表于2月27日前报公司职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周敬一、王益书,联系电话:85191210
附件一: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公司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选举 职代会代表 通知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一:
湖南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选举单位 (部门) |
总人数 |
名额 |
备注 |
总经办 |
7 |
3(含主管领导) |
|
市场经营部 |
9 |
3(含主管领导) |
|
工程科技部 |
5 |
3(含主管领导) |
|
成本审计部 |
7 |
3(含主管领导) |
|
财务资产部 |
8 |
3(含主管领导) |
|
人力资源部 |
5 |
3(含主管领导) |
|
法制监察部 |
4 |
3(含主管领导) |
|
党委办 |
3 |
3(含主管领导) |
|
华南分公司 |
10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华北分公司 |
58 |
3(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钢结构分公司 |
10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园林分公司 |
110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梧州分公司 |
6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第一管理分公司 |
5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第二管理分公司 |
2 |
2(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第三管理分公司 |
21 |
3(含分管领导) |
有1名为一线员工 |
总计 |
270人 |
4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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